通 知
作者:jzgbw 来源:本站 发表时间:2019-06-14 16:09:32 点击:1164
为了更好地体现对困难职工的关怀,帮助困难职工度过难关,体现医院“职工之家”大家庭的温暖,特制订第三人民医院医院困难职工补助标准。
一、原则:1、补助为每年春节前。
2、大病困难职工特殊情况,酌情补助。
3、资金由“医院工会基金”支出。
二、大病补助范围:
大病范围:恶性肿瘤;尿毒症血透腹透;器官移植;精神病;再生障碍性贫血;慢性、亚急性中晚期肝病;心脏瓣膜置换手术;冠状动脉搭桥手术;颅内肿瘤手术等。
三、报名方式:
各科室接到通知后根据职工困难情况认真填报,下周二之前报医院工会。
焦作市第三人民医院工会
2013、1、24